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严禁收集父母职位、收入等信息。
“特长生怎么招?”"私立初中也有指标生名额吗?"“能去城外的长沙高中吗?”......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科学划定区域,严禁收集父母职务、收入等信息。
《通知》指出,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适龄子女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分析,充分考虑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
对于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读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将热点学校划分到相应区域,促进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总体均衡,确保就近划片要求全面落实。
此外,该区域在划界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遇学校布局调整、适龄人口发生较大变化,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加强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区域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完善有序入学机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优质高中学生总体录取率达到85%以上。
对于普通高中招生,《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不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
其中,民办普通高中应当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录取学生。成绩低于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不得录取,严禁录取分数与收费挂钩。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可由辖区内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调整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请统筹调整辖区内学位资源,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任何人不得在市辖区内调整招生计划,也不得录取分数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此外,要进一步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向区域初中合理分配的政策。分配比例不得低于50%并逐步提高,并向薄弱初中倾斜,指标不得跨地区分配。要合理设定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努力提高指标生总体录取率,2022年要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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